后记
本书乃是凡凡自认写过最最浪漫的了。 尤其将近书末男女主角的那两句对白—— 反正我们还可以私奔,对不对? 是啊,找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真是我笔下出现过最浪漫的句子了。当然要记得看前文,否则就给他感动不起来。不过一切都是凡凡自认而已,每个人的感受不同,在此绝不勉强。 写到这里,凡凡已是如痴如醉,恨不得找个俊男来演出对手戏。呵呵,不过凡凡不是美女啦! 其实一开始写这本书,凡凡并没有太特别的感觉,甚至觉得题材有点老套而感到兴趣缺缺,加上日前身体做恙其实是病重,所以完成第一章后,又拖了两、三个礼拜才动笔,想不到竟然越写越投入,甚至写到弃子于不顾的地步。 mama,不要走! mama,你回来! 宝贝儿子被我丢到老妈家,站在门口哭哭啼啼地拉著我的手,求我留在那里陪他过夜,而我却残忍地告诉他:“mama要做事,你乖乖留在这里和阿嬷睡觉。” 然后快马加鞭地赶回家,编织一段段爱的美梦。 总算,今天把它完成了! 总算,我儿子又快找回mama了! 明天我会记得买本画册送我的宝贝,算是给他的小小补偿,当然还会附赠几个大亲亲,和几下大抱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