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
汽车没走多远就停了下来,我感觉到这个地方有点熟悉,看到门口那株衰败的蔷薇我思索很久才想起来,这里是裴煜以前在桐城住的房子。 熟悉的花铺盖满路,花瓣经过风吹日晒的洗礼早就失去了曾经的鲜艳美丽,被路人随意踩踏,花的内脏粉碎渗透进石块,早就已经失去原本的光泽。 那人去按门铃,我就将早已枯萎的花拾了一朵偷偷塞进自己的口袋,或许这样的花做成的标本可能更加好看。 裴煜一直没开门,那人又拿手机给裴煜打电话,电话滴了很久,屏幕也暗了,对面的人才接通。 他让裴煜开门,说的话毫不客气,也不见他害怕,反而洋洋洒洒跟裴煜说了些家常小事,见我一直盯着他,这人又朝我看,嘴上欠欠地对电话里的人说:“我把你心上人带回来了,你竟然都不让我在这住一晚?” 裴煜挂断电话,门在这时也就开了。 我脸上刚才磕的伤有些疼,碰一下就忍不住刺激我的神经,这人估计真的没有什么公德心,把我绑回来,门开之后他就径直走进去,看都不看我一眼。 这样其实是最好的。 我巴不得他忘了我,最好我是个隐形人,只是匆匆从他们身边掠过,顶多会卷起衣服下摆,随后就忘。 实际的生活总是不如梦想,我不得不遗忘这样的魔法,用真形实感来面对裴煜。 走进去,裴煜也从二楼下来,那人在前面伸开手臂,裴煜没给他回应,气得那人直跳脚,“裴煜,你真是个见色忘义的滚蛋啊。” 如果我是江初,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