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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彻尾随闻澜进包间。 一开始灯光恍惚大家还不知道混了个陌生人。 直到林彻大喇喇的坐到闻澜身边,把一个男生挤得歪了屁股,大家才忽然发现房间里多了个明目张胆的刺头。 众人内心颇有腹诽,都在猜测这又是哪个混蛋,但得知是闻澜应允之后也不好明目张胆的赶人走。 闻澜不喜欢他们闹腾。 之前就是有个认识不久的愣头青在那吃干醋,出来玩时还跟另外一个朋友当着闻澜的面打了起来,被闻澜警告了,还让他滚。 之后出来玩再也没见他了。 后来听说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跟朋友说悔不当初,要是不那么冲动就好了,他真的特别想和闻澜玩,找了很多人帮忙去说情,也没谁愿意帮他,闻澜也不是那种因为别人说情就会动摇的人。 三年了。 那人到现在还耿耿于怀。 他说:我不求能得到他,我就想在他身边呆着,当他的一个普通朋友,偶尔看着他就行,留给我一个背影都满足了。他就随意看我了一眼吧,就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,我真的意难平。 只是,像他这样的人,绝对不止一个。 闻澜不会为谁而活,他是那么的随性、潇洒,只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,别人为他受了多少煎熬、苦楚他不知道,也完全不在意。 林彻跟来到自己家一样,脸皮厚得可以,顶着众人的好奇敌视目光和他小男友白沐歌快杀人眼神坐那儿吃喝,扯些有的没的跟闻澜说话。 林彻从小不是被谁讨好,喜欢谁也是对面倒贴上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