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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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然的参加了入伍,之後便是三个月的新兵训练,由於我生来单薄 的身材,加上年纪的关系,被一群年长T壮的同期找过几次麻烦,其中一个叫卡莫顿的粗壮青年 这样跟我说:「小子,别勉强自己吧,你那身子骨在战场能活便是侥幸了,我要是你就去当个医官 什麽的,何必y撑呢?」 我不屑与这些人谈论我上战场的理由是什麽,不过他说的也非无道理,我明白必须加强T格,同 时苦练枪技,才能在这血雨腥风的环境下找到出路,可惜现在训练期能用的只有一把老式的冲锋 步枪,不但准星不稳固,且卡弹的机率也高,似乎教官也不太想让新兵手握高级的武器,莫非是 嫌成本造价太大? 训练期结束後,我被分配到了西线帝第12师第二混成旅78锐兵营281连第一排的A班,班长 瑞尔斯看上去是个忠厚人,但副班长对我的眼神却总一副带有嘲讽的意味,在一次准备列阵时不 经意听到他对身旁的同袍们嘲讽:「咱们帝国是不是快没人才了,这样的小子也派来前线,不说我 还以为是童子军呢…」 虽然那名副班长对我颇有意见,但只要不发生冲突,我认为问题不大,一天夜里我独自在靶场练 习,身後一名老兵叫住我:「你是…希维尔二等兵吧,昨天刚入班的。」 我转头一看,是在连队里有「疯狼」之称的乔森下士,也是A班的伍长,我向其敬礼道:「是伍长, 因为我的枪技还不够熟练,所以希望抓紧时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