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一章 坏人
得及告诉大脚板。事发突然,我只来得及顾得上你这边,不过我已经安排尖头叉子回贝尔法斯特,接下来的事情……” 我用手指捻起薯片,红色番茄粉末黏在指腹,很像当时里德尔的血粘在我手上的样子。伦敦的薯片牌子很多,这是最难吃的一个,番茄味很浓,酸到牙根都软了。 喀嚓—— 牙齿咬碎薯片,红色粉末侵占我的舌尖,上颚和喉咙,如同腥咸血液涌入口中。 接下来的事情,我已经猜到大半。 最好的结局当然是我可以安安生生回家,这五年的事情就当做没发生过,我依旧可以做高高在上的里德尔夫人,我还可以继续是布莱克家的小女儿,我有莱姆斯,詹姆斯。我还终于可以安稳和雷古勒斯在一起,没有任何人会把我们分开。 只有我的大哥。 他放弃一切带我离开,我们度过了很多艰难日子,现在一切都好了,我都做好准备在贝尔法斯特过一辈子的准备,里德尔又一次打碎我的生活,把我拉进旋涡。 我闷声嚼着薯片,问莱姆斯:“如果我不想原谅里德尔呢?” “可我又喜欢他。” 我喜欢里德尔,换句话说。 我爱上他了。 从五年前开始,甚至说这五年我都未曾忘过他。 其实我不想把这些都摆在台面上来讲,因为只要讲出来,我只会也只能说出一个答案。 我不会选里德尔。 不论什么情况。 我喜欢他,当然喜欢他。 只是我的喜欢越不过这五年小天狼星独自带我讨生活的艰辛,越不过雷古勒斯如今羸弱不堪的身体,越不过我几乎一半人生因为他变得支离破碎,越不过疼爱我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