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
了,妞妞有多喜欢那只兔子他知道,睡觉都抱着睡呢,林悯想起种种生活上,他对自己跟方智的好和照顾,实在过意不去,只坚持道要买衣服,等一天再走。 石甲拗不过他,只好答应了。 于是林悯便要赶马车去镇上市集,那里很远,石大哥每次都要走好久,赶马车能快一点,他想,要是市集上没有的话,野地里抓也我也给妞妞抓回来一只,正这么想,还没出院子几步,方智便撵上来了:“悯叔,我跟你一起去。” 林悯知道他不爱说话,但是黏人,也就笑着答应,把他抱上了马车,跟自己一起去。 林悯戴着他那旧斗笠,围着布巾,把仇滦的话记得很牢,加上又遇到了那样的事,回忆都不愿意回忆,都是恶心,谁知道还有没有跟那群合欢派的妖女妖男一样瞎眼没品的人,所以,现在见了生人都有点怯,一惯包的严实。 低头在市集上找了很久,才找到一个卖rou兔的老猎户的摊子,这里比蜀州人多,但人里面,好人少,坏人多,坏的强人更多,世道乱,好人普通人都难活,良心一抛,成了坏人反倒风生水起,收租收税,吃的满嘴流油,穷人只好把这价钱加给更穷的人,不管值不值,加上租税的商品物价,普遍比蜀州那地狱之地贵许多,兔子有死的,也有活的,他掏出石大哥如约找零,还给他的一颗碎银子,才买了一只最活蹦乱跳的提着耳朵让方智拿回车上,马不停蹄的赶着马车回去,仿佛都能看到妞妞的笑脸了。 谁想,早上那面,就是他见石甲大哥的最后一面。 火光冲天,周围就他们这一家,林悯看见远方黑烟在熟悉的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