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人称(完)
我看林钰宣八成喜欢陈彦棠。 但她表示的方法很奇怪,上次竟然跟陈彦棠说:「欸!你脸上是被汤匙挖过喔!酒窝也太深了吧!」甘ㄋㄟ北七,有人这样称赞别人的吗?身为她高中两年的好友,我觉得很丢脸,很想从她的头给她巴下去,但我不想一开始就留下这种印象,那时就默默站远一点,假装不认识她。 为什麽是高中两年而不是三年?因为我们是高二分组後分到同班才认识的,她是个不喜欢跟别人一样,有着自己风格的人,会把一些词改成自己的说法,例如:「呜哩!」,据她说法是等於「哇勒!」她老是说喜欢我的吐槽,说什麽别人都不知道她在说什麽,她的幽默无用武之地,认识我後终於找到了知己。我怎麽这麽倒楣啊!啊!大家不要误会,我跟她是属於相Ai相杀的那种,讲好听一点就是损友。其实我也觉得她有趣,高中的压力多大啊!跟她说一些五四三有助释放压力。 「好!33!」大一T育课要测T适能,老师选了几个小帮手,分别测验加快速度,我跟她分到坐姿T前弯。现在轮到陈彦棠,「好!33!」又再闹她,我在旁边看明明就是34,直接在表格写上34。「是34」陈彦棠说。「33」林钰宣说。「明明就是34」陈彦棠又做了一次,果然是34。「哼!一公分的自尊」林钰宣说。 有够幼稚!简直就像国中男生故意去惹nV生一样!不知道是因为不熟还是根本不想理她,陈彦棠直接走到下一个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