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》
去的人都会被当成「家畜」,在晚餐时间要将所有人丢在地上的厨余T1aN乾净,在这里最好的生存方法就是唯唯诺诺,即使只是逢场作戏也要演到像是真的。 然後当下一批新人进来的时候,就是我们欺负别人的开始,在这种地方,大家做什麽你就得做什麽,耍孤僻、闹情绪只会让你永远当个鲁蛇,永远成为他们的标靶。 我虽然没有兴趣加入他们的「养畜」游戏,但是多多少少会做个样子,而自从我之前习惯待在医务室中打混後,到了监狱里面我仍然幸运的有机会被分配到这医务室帮忙打杂。 监狱这里的医护长十分年轻,是个南美洲人,也是我这一生母亲以外,少数亲近的nV人,她教导我许多医学上的知识,也让我借阅许多医学书籍,她认为我在医学上有相当好的天份。 但是有时候我必须要碰触到病人的T温,那让我十分反感,尤其是拿着T温计塞入他人後面时,那感觉简直令人作呕,但是我想这世界上绝对没有b人类T温以及鲜血更让我反感的东西。 那种炽热彷佛会将我的手溶化,每当我看见他人的鲜血沾染上我的手,我便会幻想我的手一步步开始溃烂,接下来我便会感觉到我皮肤一层层在剥落,那恶心感b起什麽东西都来得惊悚。 第一次替人处理伤口时候,我洗了五十多次的手却还是洗不去那种感觉,我甚至向监狱中的裁缝师借了针线不断缝补自己的皮肤,当针线穿透我肌肤时,那阵痛楚可以暂时让我遗忘恶心感,而且当我皮肤被缝紧後,我也不再幻想它一层层的剥落。 从这时候开始我便习惯随时都带着一双手套,避免自己在碰触到他人的T温以及鲜血。 医护长常讽刺我说:「一个碰触到鲜血的娘们又怎麽可能会有胆量去杀害自己的父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