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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有人点歌,也是不会唱的,因为光是听着保罗·麦卡特尼的声音,听着伤感的吉他和弦,就已经忍不住哽咽。这必须得是很坚强或者很麻木的人才能唱而不落泪的一首歌,因为几乎每一个唱它的人,都会被它唤起最珍贵的,却永远回不去的某个昨天。 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境界,我不想在舞台上流泪,也不想和人分享那个昨天,甚至都不太想听别人唱这首歌。 但是人生似乎总有例外和冲动: “林赛哥,要去看看吗?” 循着歌声找到坐在冷清街角自弹自唱的墨镜大叔时,歌曲已经唱到最後一段副歌,有一位年纪不轻的nV士站在那儿听,我们便隔着一条石板道,没有靠得太近。 Whyshehadtogo Idon''''tknowshewouldn''''tsay Isaidsomethingwrong NowIlongforyesterday. 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,有一种沧桑感,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。 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,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,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麽差别,她保养得很好,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,替我开家长会时,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麽。 我很想念当她只有那一点点皱纹,还能带着我四处走的时光。不知对这位大叔来说,那个She又意味着谁。 因为戴着墨镜,我无从得知他眼眶里是否有泪水,但是哼完最後那声Hmmm,他喉结滚了滚,抱着吉他安静了很久。 我身边的塞林格也安静了很久,安静得久了,某些气息也会沈淀下来,我第一次在他